各部门:
为全面系统梳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历史性成就,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理论研究成果的支持和扶持,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系统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结合实际,对本部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独创性成果和在研项目开展系统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和成果名录及说明材料。独创性成果要立足新中国成立70周年、改革开放40多年,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具备独创性和解释力。独创性成果名录中,所列成果须提供简要说明材料,每项成果的说明材料原则上不超过 500字。调研报告应结合实际,提出需要重点支持的在研项目和工作打算,对如何进一步加强理论建设指导提出建议。
二、请于2020年 4月16日前将调研报告和成果名录及说明材料经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并加盖公章后,送至科研处301室白弋枫老师处。
三、相关成果经认定后纳入科研成果统计。
科研处
2020年4月3日